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寒假期间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安全的寒假,现就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要求,寒假期间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培训。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各地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寒假期间发现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充分了解“双减”政策要求和寒假期间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规定。同时,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合理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确保“双减”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治理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安全的寒假。
广东省教育厅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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