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绿色贸易首个专项政策,四方面举措拓展绿色贸易
面对全球2.1万亿美元的绿色市场潜力,中国正以系统性政策工具推动贸易结构向低碳转型。
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国在绿色贸易领域的首个专项政策文件。
在10月3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李成钢表示,该文件经国务院同意,旨在促进贸易优化升级、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国际机构预测,到2030年,电动汽车、太阳能、风能等产品和技术全球市场规模将达2.1万亿美元,是目前规模的5倍。
01 政策背景:回应全球绿色浪潮
中国推出《实施意见》并非偶然,而是应对全球绿色贸易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当前,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加速,主要经济体纷纷加大绿色产业布局。
商务部数据显示,中国光伏产品已连续4年出口额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电动汽车出口量去年首次突破200万辆。
这些绿色产品已出口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动全球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分别下降超过60%和80%。
然而,中国绿色贸易发展仍存在薄弱环节,包括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存在短板、物流环节降碳潜力有待挖掘、支撑保障体系不够完备等问题。
02 四大核心举措
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文件提出加强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政策培训,宣传解读国内外法律政策、市场动态等。
引导外贸龙头企业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产供链各环节,带动外贸产供链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在物流环节,促进外贸大宗货物和集装箱长途运输 “公转铁”、“公转水” ,引导外贸企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减少二次包装。
拓展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
《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绿氢等可持续燃料贸易,探索发展再制造产品进出口。
动态调整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支持按目录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
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大展会示范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展会设立绿色低碳专门展区。
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国际环境
文件提出参与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下的全球涉碳经贸规则磋商讨论,提出中国倡议。
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体系,开展与国际标准的比对分析,将一批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内标准。
制定发布一批重点外贸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鼓励行业组织、重点外贸企业等制定或参与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国际标准。
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
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基于外贸产品碳足迹核算、碳标识认证结果等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
加快外贸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发布并持续更新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
健全完善碳定价机制,引导外贸企业用好碳定价机制拓展国际市场。充分挖掘绿电供应潜力,扩大绿证绿电交易规模,进一步满足外贸企业需求。
03 填补全球“绿色缺口”
李成钢在吹风会上表示,中方提出为填补世界“绿色缺口”作贡献,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中国将在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持续提供优质实惠的“绿色产品”,让全球消费者能够买得起、用得起绿色产品;
二是推动外贸全链条“协同降碳”,最大限度减少贸易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三是营造绿色贸易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降低因标准差异带来的贸易成本。
04 部委协同推进
多个部委将协同推进绿色贸易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推动绿色工厂提质扩面。
计划到2030年,国家、省、市各级绿色工厂产值占比提高到40%。
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推动降低绿色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门槛和成本,有序扩展绿色产品认证范围。
绿色转型已非远方的灯塔,而是当下确定的航向。到2030年,中国各级绿色工厂产值占比将提高到40%,这不仅是一个数字目标,更是整个产业链条绿色重组的信号。
随着中国与全球绿色贸易规则的不断接轨,新的国际贸易格局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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