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放假总天数和教学时间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文件提到,要结合气候条件、生产安排、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等因素,科学调整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这一举措旨在优化学生假期安排,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同时也有助于调整中小学生学习节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际上,今年3月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就已明确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目前,已有多地开始探索实施春秋假。浙江杭州自2004年起就开始实施中小学春秋假试点,今年还首次推出春假托管服务。湖北恩施州自2017年起在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放春假和秋假,每次时长2至3天,原则上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衔接。2025年3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教育局发布春假通知,明确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放春假,时间与清明节假期相连。此外,广东佛山印发通知,2025-2026学年将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春秋假试点,秋假安排在11月12日-14日,共三天;春假安排在“五一”假期前后,共两天。江苏省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成都市教育局则表示,支持学校在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探索实行春秋假,并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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