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针对单车道、多车道、领航辅助等不同功能设置全方位安全技术要求,从多个方面构建“三重安全保障”,多维度规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能力。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将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和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有助于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水平。标准的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与相关国际标准法规协调接轨。该标准从以下三个维度构建“三重安全保障”:提升产品能力表现:严格限定系统的“设计运行条件”,明确系统仅能在符合条件的场景下激活。针对不同功能特点,设置人机交互、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数据记录等技术要求,建立“场地试验+道路试验+文件检验”相结合的多层级验证体系。例如,领航辅助系统被特别要求具备限速控制辅助能力,不得在实线处换道,且需通过包含道路交叉口、施工区等复杂场景的试验。强化安全保障要求:贯穿系统研发、制造到使用的全流程,力求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与事后的完整安全链条。研发阶段强化安全风险设计,提前排查潜在隐患;生产制造环节要保障生产过程的稳健性,同时实现产品全链条可追溯;使用运行阶段则要求动态监测车辆状态,做到“能监测、会上报”。规范系统使用方式:依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相关要求,强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并非自动驾驶系统,驾驶员需持续关注路况并掌控车辆。要求系统每次上电/点火后,需先确认驾驶员完成使用培训方可激活;激活期间,系统具备手部脱离检测以及视线脱离检测能力,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发出提示以及报警,若驾驶员未及时响应,系统应可控地退出激活状态;若因驾驶员脱离控制导致系统启动风险减缓功能,或驾驶员多次出现手部、视线脱离等情况,系统应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再次使用。与联合国UN R171标准相比,我国的标准充分考虑了本土实际道路交通环境以及系统的实际安全需要,明确禁止系统抑制“手握方向盘”的提示功能,细化了道路试验要求,将用户告知及驾驶员培训要求覆盖更多类型系统,还新增了车端数据记录相关要求。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相关部门将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加快推进标准发布、宣贯、实施与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技术要求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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