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002957)监事会于2025年8月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该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能有效激发员工积极性,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以下是具体内容分析: 一、监事会核心意见1. 主体资格与合规性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中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失效、利润分配违规等。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授予额度、行权条件等安排未违反规定,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2. 激励对象范围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104名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监事会审核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3. 激励计划设计 权益分配: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176.73万份(股票期权117.82万份+限制性股票58.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且无预留权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符合监管上限要求。 价格设定: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63元/股(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的7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2元/股(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的50%),定价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低于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市场参考价50%”的要求。 有效期与行权安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均为36个月,分两期行权/解除限售,每期比例为50%。行权/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51亿元、净利润不低于2.65亿元)及个人绩效考核(分为A-E五个等级,对应不同解锁比例)。4. 财务与市场影响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实施将产生一定的激励成本,但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内在价值。根据草案测算,股票期权预计摊销费用将在未来3年内分期计入损益,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市场反应方面,公告发布后公司股价上涨2.55%,反映出投资者对计划的认可。 二、激励计划关键条款1.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2025年营业收入需≥28.51亿元(同比2024年增长16.48%),净利润≥2.65亿元(同比增长44.93%);2026年营业收入需≥29.94亿元(同比增长22.32%),净利润≥2.78亿元(同比增长99.46%)。考核指标剔除了股权激励成本的影响,确保真实性。 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行权的比例为100%、80%或0%,未达标的权益将由公司回购注销。2. 股票来源与调整机制 股票期权来源于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二级市场回购。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权益数量及价格将按规则调整。3. 实施程序与时间安排 激励计划需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若公司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授予,计划将终止实施。 三、法律与市场视角1. 合规性保障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授予条件、行权安排等均合法合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亦认可定价合理性,认为该计划能有效平衡激励效果与股东利益。2. 历史参考与股东影响 科瑞技术曾于2023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但因业绩未达标导致部分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本次计划调整了考核目标,采用更具弹性的“累计值计算”方式,降低了经营不确定性的影响。此外,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实际控制人地位稳固。综上,监事会对科瑞技术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持积极态度,认为其能有效绑定核心团队与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长期发展。该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者可关注后续实施进展及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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